关于推荐吉林省中医药健康产业协会第二届中医药服务贸易分会委员候选人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在一带一路战略背景下,发展中医药服务贸易对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和推动中华文化的传播具有重要意义。当前,中医药服务贸易已遍及全球196个国家和地区,影响力与日俱增,全球受众群体不断扩大。大力发展中医药服务贸易,有利于打造中国服务品牌,优化服务贸易结构,推进我国贸易实现高质量发展。
为贯彻落实《关于支持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发挥吉林省地域和资源优势,引导和推动吉林省中医药服务贸易快速发展,服务于“一带一路”战略和积极促进我省经济发展,根据《吉林省中医药健康产业协会分会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吉林省中医药健康产业协会第二届中医药服务贸易分会。现面向全省征集分会委员候选人,具体通知如下:
一、委员候选人条件
1.热爱分会工作,身体健康,年龄不限;
2.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思想素质好;
3.拥护本会章程,支持本会工作,积极参加本会活动,履行相关义务;
4.中医药、贸易行业的相关专家代表、研究人员等;
5.学科和技术水平在本领域内有较大影响,热心公益事业;
6.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通过跨境支付、境外消费、商业存在、自然人流动四种服务贸易模式在境内外向境外消费者提供中医药服务的贸易行为的项目及企业(机构),包括中医药医疗保健类、教育培训类、科研类、产业类、文化类和其他类负责人;
7.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境内或境外基地建设符合国家“一带一路”建设需要,符合中医药服务出口发展方向,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规定,具备发展中医药服务新业态新模式示范和引领作用的中医药企事业机构负责人;
8.具有明确的中医药服务贸易发展目标、规划措施以及相关保障措施,可为各级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公立或民营医疗卫生机构、独立设置的中医药院校及中医药科研机构、中医理论指导下的养生保健服务机构、中医药出版单位或中医药企业、中医药服务远程诊疗机构等,以及上述机构(或企业)在境外设立的中医药服务点或分支机构负责人;
9.负责人最好具备相关行业认可的专业学历、技能或相关行业管理经验。
二、其他事项
1.请各单位积极推荐委员候选人,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需先填写委员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并发送至电子邮箱;
3.现任委员如继续连任,重新填写委员候选人推荐表。
三、联系人及电话
樊文冲:13904470063(微信同)
韩玉海:18943107731(微信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