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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会员单位参加“2017中国(北京) 国际中医药健康服务博览会暨首届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发展论坛”的通知

* 来源: * 作者: admin * 发表时间: 2019/11/22 9:22:52 * 浏览: 155

各会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及《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中国的中医药》白皮书的发布等文件精神等, 抓住新的历史机遇,全面提升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以“弘扬中医药文化,促进中医药造福人类”为宗旨,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进一步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发挥中医药独特优势造福人民。由中华中医药学会主办,北京企发展览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寿茂集团联合承办,我会等协办的“2017中国(北京) 国际中医药健康服务博览会暨首届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发展论坛”将于2017年5月11-13日在中国国际展览中心召开。现诚邀会员单位报名参展,具体通知如下:

一、时间
     报到:2017年 5月 9日-10日 ;
     展览:2017年 5月11日-13日 ;

二、地点

中国国际展览中心 (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6号)

三、内容

(一)展览展示

1.中医药文化长廊:展示中医药图书报刊、 名人书画、健康旅游、 养生科普等 中医药文化内容。

2.中医特色医疗及诊疗设各:结合“互联网+” 模式,展示中医药临床机构特色专科、特色诊疗方法、中医特色诊疗设备 (包括体质辨识设备、可穿戴设备等)。

3.中药养生养老:包括中医特色保健技术、养生保健产 品(含中药保健食品、药食同源食品、养生食材、药膳等),以及健康管理系统、健康家居、康体健身、健康旅游、养老保健与服务、 健康保险服务等。

4.中药产业创新:展示中成药、中药饮片、中药材等研发成果,以及中药企业品牌产品。

5.中医美容:展示以中医理论为指导、中药组方的外用产品 (功能性化妆品),以及中医美容技术和方法。

6.中医药在海外:展示海外中医药发展成果,以及各 国地方特产药材、营养食品等。

(二)体验交流区

设立免费体验交流区,由品尝 (养生茶、养生酒、养生食材、药膳)、试用 (中医保健器具)、体验 (中医特色技术方法)等各参展单位提供的中医药健康服务组成。参与人员有机会获得由参展商赞助的免费礼品。

(三)发布区

为行业协会、 医疗保健机构、科研机构等企事业单位等提供指定时间的专属场地,用于最新行业标准、产品、技术、成果的对外发布和推广介绍。

(四)虚拟展区

1.“中健博览”网站

通过线上不定期的新品发布、项目推介、 品牌展播、 咨询服务、供需信息发布等内容,提 高参展单位的知名度。

2.中医药健康服务数据库

以中医药健康服务参展企事业单位及行业权威专家为基础,组 建数据库,推动参展单位成果研发及转化。

(五)论坛

1.主题:传承中医药文化、强化中医药学术、推动中医药产业。

2.设置

设置主论坛、特色医疗分论坛、中医药健康旅游、养生养老产业发展分论坛、治未病分论坛、药食同源产业发展分论坛、 中药产业创新发展分论坛、中医药教育发展分论坛、中医美容技术创新分论坛、中医药在海外等分论坛。

四、参会参展对象

中医医疗机构、养生保健服务机构、中药制药企业、中药材种植基地、中药保健品企业、中医美容机构、中医诊疗设各企业、中医药科研院校、中医药文化传媒、养老院、旅游机构等负责人。

五、报名要求

(一)报名截止日期为2017年4月31日,逾期不报,请先报名,经审核后确认是否可以参展,由于展位有限请尽早申请;

(二)参会、参展单位请详细填写 《参展、参会申请表》 ,加盖公章后请及时传真 (或邮寄)至组委会,并在报名后 5个工作日内将参展费用汇入大会组委会指定帐号,组委会将根据到帐时间确定展位。

六、收费标准

(一)展位为3米×3米标准展位,市场统一价为12800元/个,协会会员单位10000元/个,企业自行负责布展;

(二)参会代表1280元/人(包含会务费、资料费),中华中医药学会会员1000元/人(凭会员证报到),食宿大会统一安排;

(三)参展、参会企业住宿、交通、餐饮费用自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  朱桂祯  李静静

办公电话:0431-86736893  18946682737

电子信箱:jkcyxh2015@163.com

邮编:130117

通讯地址: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博硕路1035号,长春中医药大学122、124室,吉林省中医药健康产业协会。

附件:2017中国(北京) 国际中医药健康服务博览会暨首届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发展论坛回执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