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浙开展中医药法执法检查

5月6日至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蔡达峰率执法检查组在我省检查中医药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组听取了省政府、杭州市政府和相关部门贯彻实施中医药法情况的汇报,先后来到杭州、武义、磐安等地,实地走访基层中医院、中医药大学、中医药企业、中医药特色街区和中医药特色小镇等,并与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专家学者、基层中医药工作者进行座谈交流。

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实施中医药法,坚持中西医并重工作方针,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传承精华、守正创新,中医药工作取得长足发展,基本形成了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六位一体”协调发展的新格局。
蔡达峰指出,浙江对中医药事业发展和中医药法贯彻实施工作高度重视,省委、省政府专门出台实施意见,省人大加快地方性法规修法立法进程,省政府开展中医药专项行动,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落实中医药法律保障措施,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疫情防控中的特殊作用,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积累了宝贵经验,彰显了地方特色,做出了浙江贡献。希望浙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工作,推进中医药事业和产业在传承创新中高质量发展,遵循中医药自身发展规律,依法推进中医药制度模式改革创新,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推动中医药法正确有效实施,为推动健康中国建设、维护人民身体健康做出新贡献。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殷方龙、张平、委员徐延豪,全国人大代表陈玮等参加执法检查。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姒健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孙达全程陪同检查,省政府副省长王文序汇报了我省贯彻实施中医药法情况。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郑金平、副主任委员钱晓芳,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曹启峰等陪同。
注:本文内容转载自浙江人大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