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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林再飘香:吉林省中医药事业咋发展?这份《条例》告诉您

* 来源: * 作者: guanli * 发表时间: 2020/12/31 15:58:00 * 浏览: 184
杏林春暖沐朝霞,绿叶扶疏绽百花。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中医药学是我国具有独特理论和技术方法的医学体系,是医药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今,吉林省中医药产业再添新喜。欲知具体内容,请听下方分解。
12月29日,吉林省政务大厅三楼的新闻办公室,一场《吉林省中医药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如期举行。
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宋秀英、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姜国明、吉林省科技厅医药健康产业处处长牟善春出席了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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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秀英首先对《条例》进行了整体发布。她表示,于2020年11月27日由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是贯彻落实《中医药法》的具体体现,《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推进吉林省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高质量发展、促进健康吉林建设具有深远影响和重大意义。《条例》正式施行,标志着吉林省中医药全面发展进入规范化、法治化的轨道,为加快中医药强省建设提供了法律保障。
我们可从完善体制机制,为中医药发展保驾护航;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为健康吉林建设贡献力量;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推动中药产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健全中医药人才培养机制,为中医药事业提供智力支持;加大扶持保障力度,促进中医药规范有序发展五大方面,了解《条例》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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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宋秀英


完善体制机制
为中医药发展保驾护航
《条例》中明确了医药发展原则,规定强化建立协调机制,点明要注意加强宣传普及工作,还要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
中医药发展需要凝聚各方智慧和力量,各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及社会组织各自承担着宣传科普任务,中医药知识将被纳入中小学健康教育的内容。中医药的发展要“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传承精华、守正创新”“坚持中西医结合方针”。


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为健康吉林建设贡献力量

充分发挥中医药的社会服务功能,将为健康吉林的建设发展,提供重要的动力源泉。《条例》中从4个方面对此作出了要求: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将中医药纳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拓展中医药公共服务范围。
为落实吉林省中医药大会关于扩大中医药在公共卫生服务范围,拓展中医药健康服务新模式的精神,《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动以中医医疗、康复养老等为内容的中医药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和中医医师运用互联网等技术开展中医远程医疗、智慧医疗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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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

推动中药产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条例》就进一步挖掘和发挥吉林省中药材资源,做大做强本省中药产业做出新规定。吉林省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野生中药材资源保护;制定中药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和吉林省道地中药材目录,统筹和支持道地中药材品种选育和产地保护、培育吉林省道地药材公共品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构建中医药产业发展集聚区,推动建设中药材产业生产、流通等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制定中药材种植养殖发展规划,并鼓励中药生产企业向中药材产地延伸产业链的内容。


建立健全中医药人才培养机制

为中医药事业提供智力支持

对此,《条例》规定:一是建立健全中医药人才培养机制,形成人才培养体系;二是发展中医药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等;三是开展师承教育模式的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医疗机构将师承教育作为继续教育重要组成部分;四是开展西医学习中医的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五是改进人才评价标准和方法;六是通过定向培养、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基层招聘中医药人才。


加大扶持保障力度

促进中医药规范有序发展

《条例》规定,科技主管部门与中医药主管部门建立协调联动的中医药科研管理机制;支持协同创新、研发具有自主产权的新药、加大二次开发力度、研发吉林省道地中药材产品。以此激发中医药科研和创新活力。还制定了吉林省中药材质量标准和技术服务规范的内容,以完善吉林省中医药地方标准。《条例》同时还规定了价格管理、医疗保险等内容。
新时期下新发展,与时俱进、时时为民,新《条例》让“老中医”焕发出时代光彩,更将甘露洒人间,驱病消痛手回春。
文、图:杨雪妍

本篇内容来源:吉林政旅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