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关于征集吉林省中医药健康产业协会首届院内制剂分会委员候选人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积极推动吉林省中医药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全省医疗机构院内制剂研发、应用与规范化管理,发挥院内制剂在中医药特色诊疗中的独特作用,根据《吉林省中医药健康产业协会分会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决定成立吉林省中医药健康产业协会首届院内制剂分会。现面向全省征集分会委员候选人,具体通知如下:
一、成立背景
近年来,随着中医药上升为国家战略,院内制剂作为中医药特色的重要载体,在临床疗效验证、名老中医经验传承、新药研发转化等方面展现出巨大潜力。吉林省作为中医药资源大省,亟需整合医疗机构、高校、企业及科研单位力量,构建“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平台。吉林省中医药健康产业协会院内制剂分会的成立,将致力于:
1.规范行业发展:推动院内制剂质量标准提升与备案管理优化;
2.促进资源共享:搭建联合研发、技术协作与成果转化桥梁;
3.强化政策衔接:协助政府制定符合地域特色的院内制剂扶持政策;
4.传承创新并举:挖掘经典名方,推动制剂工艺现代化升级。
二、委员候选人和单位条件
1.基本要求: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业声誉,自愿履行委员职责;
(2)热爱分会工作,身体健康,年龄不限;
(3)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思想素质好;
(4)拥护本会章程,支持本会工作,积极参加本会活动,履行相关义务。
2.专业资质:
(1)医疗机构:从事院内制剂研发、生产、质量控制或管理的负责人或技术骨干;
(2)高校及科研机构:中医药、药学、制剂工艺等相关领域副教授或副研究员以上职称;
(3)企业单位:具有院内制剂相关生产、研发经验的企业技术负责人或管理者(企业需具备合法资质)。
3.中医药、院内制剂的相关专家、研究人员、企业代表等;
4.学科和技术水平在本领域内有较大影响,热心公益事业;
5.所在单位同意推荐,并能保证委员参与分会活动的时间;曾参与院内制剂标准制定、科研项目或发表相关学术成果者优先。
三、其他事项
1.请各单位积极推荐委员候选人,截止日期为2025年9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需先填写委员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发送至联系人。
四、联系人及电话
1.赵丽雪:13804317594(微信同)
2.韩玉海:18943107731(微信同)
附件1吉林省中医药健康产业协会院内制剂分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doc
202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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